違規操作堆填區工程 承辦商:展開內部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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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6-04-16 02:46

撰文: 無綫新聞

屯門望后石谷堆填區修復工程,承辦商沒按指定高溫燃燒堆填氣體,環保署指承辦商已承認違規,會徵收罰款。承辦商發聲明會展開內部調查。

現時全港有13個已關閉的堆填區重新發展之前,必須先做修復工程,處理滲濾污水,包括以高溫燃燒,除去污水中有害的堆填氣體。

根據望后石谷堆填區修復工程合約,承辦商昇達廢料處理有限公司,必須保持堆填氣體燃燒,溫度達攝氏1000度。有昇達前員工表示,管理層去年十一月底起指示,如非環保署抽查,就調低處理溫度至850度,並公開管理層與員工對話錄音。

昇達公司前員工鄒先生質疑是為了減低成本說:「(環保署)何時下來,就叫我們何時調較高溫度,等他走了就較低,同時叫我不要把污水放回水缸,叫我排出海。如果要求24小時達到溫度可能要去到4000公升油渣一日,你可想而知,每日需要多少錢。」

燃燒溫度降低有機會令污水內,包括氨氮等有害物質,未降至法例要求水平便排出海,該名前員工稱,環保署雖然會抽查污水樣本,但是由廠方事先安排,未必能反映實際情況。

昇達公司前員工鄒先生說:「那桶水是做好了的,去到抽水位,將那桶水倒濕在地下,當是從那兒抽取,就這樣入樽。」

兩名員工表示今年一月向環保署舉報後隨即被解僱,協助他們的工黨批評環保署監管不力。工黨李卓人表示:「又有通訊紀錄,並有電話錄音,所有事情證據確鑿,是交予環保署,但我們看不看到環保署做甚麼?有的,敷衍。抽水樣本居然是廠安排環保署去抽,環保署不懂自己去抽?」

環保署表示,承辦商昇達已確認曾短暫時間未達合約要求溫度,署方將向昇達徵收違規罰款,同時要求對方安排專家詳細評估影響。

環保署又指,檢視過附近海水監測站,前年至今年首兩月的水質數據相關污染物濃度未見異常。

昇達回應指對於近日一些指控,公司非常關注並展開內部調查,現階段不便作任何評論。又指作為政府承辦商,有必要時會全力協助環保署檢測,強調一直以來嚴格守法經營,亦有內部守則,確保員工職業操守符合公司標準。

承辦商於2004年取得望后石堆填區修復工程合約,工程造價2億2千萬元,每年營運費1千5百萬元,合約至203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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