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逃避職務1消防認行為失當 法庭押後宣判

即时港闻

发布: 2016-04-20 05:50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消防隊目超過二百次將救護車上調派系統輸入錯誤位置,逃避執行緊急職務,他承認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法庭押後宣判。

54歲被告余岑發目前被停職,他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發時他隸屬藍田救護站。控罪指他於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1月22日期間,在他負責的救護車上,先後204次關閉車上第三代調派系統的全球定位系統,再以人手輸入錯誤的救護車位置,例如訛稱在將軍澳墳場或山區。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犯案原因是有感體能越來越差,其「偷懶」行為只是不希望在執行工作期間又接到新工作,而每次只「偷懶」15至20分鐘。

辯方強調被告明白所犯罪行嚴重,有可能危害他人安危,向法庭呈上消防處過往向被告發出的嘉許,又呈上求情信,包括一名曾獲被告拯救的婆婆,說從報章得悉被告惹官非,主動讚揚被告緊急服務表現卓越。

法官將案押後至5月19日,等候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被告繼續獲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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