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向行政長官梁振英擲玻璃杯案,被控普通襲擊罪。梁振英第二日以控方證人身份作供。
梁振英早上抵達東區裁判法院。黃毓民一開庭指控方未能完全提供未被採用資料,包括為梁振英落口供四名警員的筆記簿資料不齊全,要求押後聆訊處理。裁判官裁決聆訊繼續。
黃毓民展示事發當日片段,指梁振英事發後在立法會的發言及口供紙上都形容有議員向他「拋擲」物品。
但日前作供時卻稱是用「掟」字,質疑為何他不更改口供紙,「是否慣常講大話」。
梁振英不同意,又指如果對方希望以口供紙大做文章,要求法庭參考口供紙中另一句「有人大力拋擲玻璃」。
黃毓民再問,是否有人教他用「拋擲」、「掟」,以便指控「普通襲擊」。梁振英不同意。
黃毓民又指,為梁振英落口供的4名警員,其中一個是警司。為何梁振英不知悉身份,對方亦沒自我介紹,情況不合理。質疑並非落口供,而是交換意見,再由梁振英簽紙作實。梁振英不同意,強調口供紙內容真實,又指不想答重複問題。黃毓民指梁振英「情緒失控」,要求梁振英避席。
之後黃毓民再問,梁振英當日拾起一塊玻璃片放入西裝,有否怕割傷。梁振英指不怕,碎片飛起才有危險,承認沒有用紙巾包著。
黃毓民反問是否練過「鐵布衫」,梁振英答沒有。梁振英又指落口供時沒有提及黃毓民,但認為襲擊較刑事毀壞嚴重,以此報警。
黃毓民問是否看不到誰「掟杯」。梁振英答是。黃毓民再問是否因為政見不同,向他報復。梁振英就指,黃毓民有針對他,但這些人有很多。
梁振英周五要繼續上庭作供,辯方預計需要一天完成盤問,控方就指覆問時間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