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處助理處長蘇平治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案件在區域法院續審。前處長廖漢波作供指,蘇平治曾承認是他指示下屬,暫緩執行有關船隻要配備兒童救生衣的法例。
已退休的廖漢波作供表示,2013年二月放假時,在報章上看到有海事處人員指,曾收到暫緩執行船隻配備兒童救生衣的指令。他三月上班後就在例會了解事件。
當時蘇平治承認是他發出該指示,事前未有徵詢律政司法律意見。
廖漢波詢問原因,他說蘇平治回答指,業界反映新法例會增加營運成本,甚至會令部分公司倒閉。
廖漢波說,忘記自己聽過蘇平治解釋後有否發出新指示。他說只知當時想法是要遵從香港法例及作出跟進。
現任海事處副處長童漢明亦作供。他說自己未曾處理和制訂涉案的2007年新安全檢驗條例。在南丫海難調查委員會才首次聽聞暫緩執行兒童救生衣的指令。他亦不知內部有「新船用新例」、「舊船用舊例」的做法。
蘇平治被控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指他於2007年四月至2013年三月期間涉嫌指示下屬對新法例生效前領牌的本地船隻,不用執行必須配備兒童救生衣的條例,其後亦没有撤銷指示。案件星期五在區域法院繼續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