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毓民涉擲杯案 梁振英第三日到法院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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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6-04-21 17:39

撰文: 無綫新聞

立法會議員黃毓民涉嫌向行政長官梁振英擲玻璃杯案,梁振英以控方證人身份,第三日到法院作供。

梁振英早上九時許抵達東區裁判法院。案情指被告黃毓民前年在行政長官答問大會,涉嫌向梁振英擲玻璃杯,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黃毓民早前不認罪,並就案情盤問梁振英。

辯方昨日在庭上透露,預計要多一天才完成盤問,控方則指覆問需要的時間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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