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梁振英女兒梁頌昕遺留行李事件,機管局重申在不違反安檢規定下,當局可以把認領失物帶入禁區交還物主。
機管局去年3月至今年3月,將認領失物由非禁區帶入禁區交還物主的個案有517宗,大部分失物是電子產品,亦有40宗涉及手提行李。當中有23件即日帶入禁區交回物主,其餘等候物主回程來港轉機時,帶入禁區交還。
有泛民議員質疑,當局未有執行「同行同檢」。公民黨毛孟靜表示:「根據香港航空保安計劃說甚麼呢?所有手提行李檢查都要在旅客在場時進行,所有手提行李檢查,我不理你是第一,第二次,第幾次,你怎可以用這些語言偽術,模糊不清以為可以蒙混過關。」
當局重申,根據國際航空安全指引,當旅客行李有可疑,要做第二次安檢時,物主才必須在場。
保安局局長黎棟國表示:「我們看一個條文,我們是上下條文,根據上文下理,大家一齊去理解。」
至於行政長官太太梁唐青儀當日有否嘗試「衝閘」,將行李帶入禁區予女兒,機管局表示,當日錄影紀錄無攝錄到有人衝閘。
行政長官梁振英在行政會議前,被問到與地勤人員溝通時有否弄哭對方時,強調事件沒有特權或施壓成分。行政長官梁振英表示:「這包括有傳媒披露國泰內部特別事宜報告,也沒有提及如何令人哭。如果他看到有關文件,詳細看的話,你知道完全沒有特權,或者施壓的成分。」
梁振英指,女兒在報告發表前,透過律師行發信予機管局,只是希望提供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