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療法現無清晰定義 郭家麒促修例規管

即时港闻

发布: 2016-05-04 07:05

撰文: 無綫新聞

醫癌症用自然療法,有無根據呢?甚麼是自然療法,例如包括甚麼行為,其實並沒有清晰定義。如果療程由註冊醫生進行,一旦出事,醫生可能要接受醫委會的紀律聆訊,如果由非醫生進行,就要證明對方是無牌行醫。有腫瘤科醫生提醒癌症病人,應該接受有根據的療法。

本身是臨床腫瘤科醫生的防癌會執行委員應志浩指,病人不應該輕信「自然療法」,而放棄其他有效的治療方式。

香港防癌會執行委員應志浩指:「不是透過用紅外線,不是透過用磁石,不是透過美容療法。如果真的有癌症,我們要選醫學上、科學上,證明是有用的方法,可以是手術,可以是化療,可以是電療,可以是標靶藥,不要絕對這樣輕易相信這些所謂的自然療法就可以。」

本身是醫生的立法會議員郭家麒就表示,現行的監管法例有不足:「簽一些同意書是沒有違法,他給你一張紙叫你簽,叫你簽一張同意書不去看(醫生),你可以說他是被誤導,但簽這樣的東西在暫時法例下,並沒有違反任何法例,這正正就是法律漏洞。」他建議修例規管無實證的另類治療或自然療法。

衞生署表示,這宗案件已進入法律程序,不宜評論,以免影響日後可能涉及的法律程序。而署方二月初和今日都有派員協助警方調查,並提供專業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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