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員產前檢查不獲有薪病假 平機會指或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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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6-05-04 07:18

撰文: 無綫新聞

平機會的調查顯示,有受訪僱員懷孕期間產前檢查不能獲有薪病假,平機會指,可能違反《性別歧視條例》及《僱傭條例》。

平機會去年九月委託顧問公司,訪問了約1500名中小企僱員。兩成一人表示,懷孕期間有被歧視經歷,當中近六成人表示要請年假或用無薪假做產前檢查,不能夠以病假計。平機會指,僱員有醫生紙就可享有病假,有關僱主可能違反《性別歧視條例》及《僱傭條例》。

平機會政策、研究及培訓科總監朱崇文表示:「她明明有醫生紙,都不讓她拿病假,不如拿事假,拿自己的有薪假期,這個正正是懷孕歧視,這是一個較差的待遇,基於她懷孕,所以僱主不明白原來他已經跌入歧視的法網裡,不過問題就在於,不論僱主還是僱員,對這兩條法例或者這兩個法律條文認識不深、認識不多,所以沒有甚麼人投訴。」

調查亦訪問約500名僱主,三成半人同意,員工懷孕會對其他同事帶來麻煩。四成二同意,有年幼子女的員工會經常請假,為公司帶來不便,以及女性分娩後,專注力和投入程度會降低。

平機會認為,僱主應正面看待分娩後的員工,她們更成熟及因為生活負擔加重,更努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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