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戶入稟追討業主多收水電費 涉一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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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6-05-05 21:01

撰文: 無綫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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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曾經租住劏房的市民,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業主多收的水電費,是首宗同類個案。

業主濫收水電費,申索人張志權由爭取低收入家庭保障聯席協助,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

申索人表示,2012年至2016年租住位於旺角的劏房,期間業主向他收取每度電1.3至2.8元,每立方米水10至15元,被多收合共九千多元水電費,連同其他不合理款項,合共萬多元。

張志權表示:「在2014年七月,旁邊的房間發生火警,三個月後,我發覺租單水電費加了,我問業主為何加水電費,他說火災後要修理電表,但我不明白為何他的維修費,要轉嫁到租客身上。」

小額錢債審裁處定於6月14日就案件首次提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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