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健超案控辯完成結案陳詞 本月26日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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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6-05-06 07:06

撰文: 無綫新聞

公民黨成員曾健超前年「佔領行動」期間,涉嫌襲警及拒捕案,控辯雙方完成結案陳詞,裁判官定於本月26日裁決。

曾健超早上到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他被控於前年十月「佔領行動」期間,襲警及拒捕共五項罪名。法庭早前裁定表證成立。

控方結案陳詞時指,五項控罪最大的爭議均是「身份爭議性」,控方呈上的警方拍攝片段中,清楚見到潑水男子身穿黑衣,戴口罩及眼罩、面頰有鬚。而亞視片段及被告被捕後相片,與黑衣男子特徵吻合,對於部分警員的證供與片段有出入,控方解釋當時警方正進行掃蕩行動,現場人數眾多,警員記憶可能不清晰。

辯方結案陳詞指,若要從黑衣男子的衣著辨認被告是非常危險,控方沒有任何證據證明被告被捕後至在警署拍照,沒有更換過衣服,而很多在同一群體的人都會有同款衣著,顯示控方在辨認身份方面的證據十分薄弱。而警方拍攝的影片中,清楚見到黑衣男子有藍色頸巾,但在亞視新聞片段中被制服的男子,以及曾健超在警署拍的照片都沒有頸巾。

辯方又指,以目前技術有關片段若被竄改,實際只需改動很小部分,亦無證據顯示,控方從亞視片庫取得的新聞影帶就是正式播出的版本,而亞視以往亦曾發生報錯新聞的例子。辯方又指片段中,黑衣男子戴了眼罩及口罩,「同蛙人無分別」,根本難以辨認。片段中只有最後5秒可看到黑衣男子樣貌,但他當時面容痛苦扭曲,以如此劣質原材料去認人,並不恰當。

裁判官聽取控辯雙方陳詞後,將案件押後至5月26日裁決,曾健超繼續獲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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