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陳偉業等四人涉嫌前年在中聯辦門外焚燒一國兩制白皮書時,阻撓警員滅火,被控阻差辦公,法庭裁定表證成立。
四名被告分別是陳偉業、學聯前秘書長羅冠聰、前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同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四人選擇不自辯,控辯雙方完成結案陳詞,案件押後至五月廿三日裁決。控方在結案陳詞時指,黃之鋒故意搶去警員滅火的水樽,以挑起事端。
代表黃之鋒及羅冠聰的律師說作為證人的警員,承認兩被告造成的不便只是輕微,有可能兩人聽不到警員表明身份。無律師代表的陳偉業說,當時並不知道他攔截的是警務人員,因此不應構成阻差辦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