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志雲案上訴申請許可 終院排期六月底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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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6-05-16 01:47

撰文: 無綫新聞

無綫電視前業務總經理陳志雲就被裁定串謀接受利益罪成,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終院排期六月底處理其上訴許可申請。

陳志雲09年任職無綫電視業務總經理時,與前助手叢培崑串謀收取11萬2千元利益案,原審法官之前裁定二人罪成,分別判罰8萬4千元及2萬8千元。

陳志雲今年一月被上訴庭拒絕發出上訴許可證明書。之後他再向終審法院提交申請上訴許可文件。終院排期於6月29日處理其逾時上訴許可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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