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隧專營權八月屆滿後 政府將依法例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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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6-05-19 04:37

撰文: 無綫新聞

立法會通過《東區海底隧道法例(修訂)條例草案》,東隧專營權八月屆滿後,政府有法例可依,接手管理。

東隧公司現有專營權八月屆滿,條例授權政府接手管理各類車輛收費都會維持不變。民主黨胡志偉提出五項修正案,包括訂立「日落條款」,要求政府屆時要檢討收費,調整三條過海隧道收費,分流車輛紓緩交通擠塞。

民主黨議員胡志偉表示:「這個議事堂上政府走數的場面都不少。但如果是法例上寫了有關說法,政府就必然有個責任,當政府換屆,換了局長後,他亦記著要還債,要返回立法會交代。」

政府指已承諾於2017/18年度將三條隧道收費調整方案提交立法會。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表示:「政府就三隧分流的研究及提出具體方案已有明確的時間表,我們認為胡議員的修正案實在是沒有必要,反而為將來立法會或公眾討論隧道費調整方向時,加上許多不必要的制肘及製造法例上的不明朗性。」

五項修正案全部經分組點票被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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