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慶加吃炸雞環節被罰15萬 無綫指裁決無理

即时港闻

发布: 2016-05-24 11:04

撰文: 無綫新聞

通訊事務管理局就無綫電視在一個電視頒獎典禮節目,安排藝人吃某連鎖店炸雞的環節,裁定違反相關守則,罰無綫15萬元,無綫指會提出司法覆核。

通訊局指,涉及的節目是去年十二月十三日,在翡翠台及高清翡翠台直播的《萬千星輝頒獎典禮2015》及其後的重播。

局方認為,在頒獎禮安排藝人吃炸雞環節,令人覺得牽強,不配合節目編輯需要,而期間女主持兩次說出「食好嘢」,又用中距離至特寫鏡頭,持續展示品牌標誌,又將品牌出現在熒幕中間十秒,明顯為品牌作宣傳,嚴重違反守則,決定罰無綫15萬元。

無綫回應指,裁決是無理和錯誤,指今次涉及的節目內容與去年十一月另一個台慶節目中,吃薄餅的環節,表達手法實際相同,但今次判罰款,而薄餅的投訴就不成立,做法不一致。發言人又指,由於多次要求通訊局,檢討相關做法不果,只有用司法覆核尋求法庭詮釋。

通訊辦晚上再發聲明解釋,指吃薄餅個案中,相關品牌,只在一些中距離及遠鏡頭中短暫出現,絕不存在矛盾。又指一直對檢討相關尺度,持開放態度,曾兩度邀請無綫交建議,但至今未收到對方任何回應,對無綫的態度深表遺憾,會向法庭作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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