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署檢控泥頭山業主 6被告認罪被判罰款

即时港闻

发布: 2016-05-25 01:33

撰文: 無綫新聞

天水圍「泥頭山」的業主及負責人沒有在限期前向規劃署提交土地用途資料被檢控,案件在沙田裁判法院審理。六名被告承認控罪被判罰款。

控方指,規劃署在93年容許涉及的地段可露天存放泥沙,但今年3月發現有工程進行,要求六名被告就「現有用途」提供資料,但到上月7日限期前仍未收到,規劃署決定提出檢控。

辯方代表六名被告認罪,指被告把相關工程交予測量師處理,雙方溝通有誤才延誤提交資料。

裁判官指,泥頭山堆放得非常高,相當危險,判各被告罰款兩萬至兩萬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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