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三讀通過強積金修訂條例草案。日後未作任何投資選擇的強積金供款將轉至「核心基金」的「預設投資策略」,總收費上限定在百分之0.95。政府期望明年上半年推行。
《強積金計劃修訂條例草案》三讀通過後,日後未作任何投資選擇的強積金累算權益,將轉至俗稱「核心基金」的「預設投資策略」。根據計劃,50歲以下人士的累算權益會轉至當中的「核心累積基金」,約四成會投資於風險較低項目。當成員年滿50歲,供款會逐步轉至「65歲後基金」,投資風險較低項目會增至八成。
管理費上限定於百分之0.75。立法會亦通過修正案,所有雜費總額上限定於百分之0.2,令「核心基金」總收費,不得超過百分之0.95。
政府說,原定計劃在年底推行的「核心基金」要延遲。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表示:「政府和積金局需要重新研究如何執行經修正後的規管要求,以及給業界時間去訂一些措施,適應新的規管要求。」
工聯會鄧家彪表示:「如果你在說不到(生效)日期下要無限期押後,我們是不同意的。」
民主黨單仲偕指:「我希望局長不要偏離原定的計劃太多,否則我相信來屆立法會,在你的任期內都會追殺你。」
陳家強就回應:「我可以向各位承諾這件事政府一定不會用『拖』的態度,所以你們也不要追殺我,一定會做得到的。」陳家強期望明年上半年可推行「核心基金」。
積金局歡迎立法會通過修訂草案。認為引入的「核心基金」是一套高度劃一、設有收費管控,符合退休儲蓄長遠目標的強積金投資策略。積金局會與政府和受託人緊密合作,修訂實施方案,期望盡快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