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研究立法規管賣酒 醫學會倡加強管制

即时港闻

发布: 2016-06-03 04:47

撰文: 無綫新聞

有調查指, 超過七成受訪市民贊成立法禁止零售店舖賣酒予18歲以下人士。政府指,立法需考慮多方因素,包括對零售業的影響。

醫學會委託港大民意研究計劃在上月三日至五日,以電話訪問近一千名受訪成年人,有七成八受訪者贊成政府立法,禁止零售店舖售賣酒精飲品給予18歲以下人士。另外,亦有七成七受訪者,贊成出售的酒精飲品包裝上,強制貼上有健康警告字句。

醫學會會董陳念德表示:「青少年仍在心智發展的階段,酒精的毒害包括,影響他們以後的判斷力,或是由十多歲開始,有癌症初期慢慢積聚的問題。」

現時本港沒有法例規管零售店舖,不准售賣酒精飲品予未成年人士。部分店舖也是跟從同業守則,不賣酒予未成年人士,有店舖贊成政府立法規管。零售店舖負責人李豐年認為:「我既然向來都沒賣(給十八歲以下人士),自然不會犯法,有沒有法例都我來說都是沒有影響。」

醫學會建議政府成立專責部門,加強對酒精飲品的管制及向市民宣傳酒精對健康的影響。

政府指,立法規管零售店舖售賣酒精飲品活動需考慮多方因素,包括對零售業的影響,正參考其他國家的法例和處理方式,決定未來規管制度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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