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名警員被控襲擊公民黨成員曾健超,繼續「案中案」聆訊。控辯雙方決定不會前往現場視察。
七名被告抵達灣仔區域法院,法庭繼續就新聞片段應否獲接納進行「案中案」聆訊。
控辯雙方原本申請聯同法官到金鐘龍和道一帶,視察曾健超被制服及被抬到變電站的路線,讓法庭理解拍攝新聞片段的位置,最終控辯雙方未能就視察路線達成共識,改由控方派人到事發一帶拍攝,不需要實地視察。
之後控方傳召前高級警員黃卓華,他退休前隸屬中區警署行政支援部,操作閉路電視系統。他作供指前年十月,上司通知他要協助警察投訴課同事,將案發當日凌晨拍攝停車場出入口及報案室的閉路電視片段錄製光碟,但他發現其中一組錄影系統未能運作,估計無接駁電源,最後只將一組片段錄製光碟。
聆訊星期二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