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
简
繁
En
直播中
无线新闻
/
港聞
/
即时港闻
/
蘇平治未執行兒童救生衣法例 判囚16個月
蘇平治未執行兒童救生衣法例 判囚16個月
即时港闻
发布:
2016-06-20 18:24
撰文:
無綫新聞
海事處助理處長蘇平治在2012年南丫海難後,被揭發未有執行兒童救生衣法例,判囚十六個月。
正停職的蘇平治早上到區域法院聽取判刑,他早前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成立。
控罪指他在2007年4月至2013年3月,擔任海事處首席驗船主任期間,指示下屬不執行船隻,必須提供兒童救生衣的條例。
法官早前裁決時指,被告雖然沒貪污或不誠實意圖,但救生衣的作用是提升乘客遇上海上事故時的生存機會,被告的不當行為有一定嚴重性,需要負上刑責。
蘇平治
判監
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更多新闻
1
2
下一页
热门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