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回應蘇平治案 指按既定程序採取適當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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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6-06-21 00:37

撰文: 無綫新聞

公務員事務局回應蘇平治案時表示,當局會根據既定程序,採取適當懲罰行動。

發言人指,如公務員被裁定干犯刑事罪行,會以有關罪行的性質和嚴重程度,作為首要的考慮因素,包括個案是否與工作有關,是否涉及誠信問題等。亦會考慮有關人員的職級,服務及紀律紀錄等。

懲罰的類別包括譴責、嚴重譴責、金錢上的懲罰、降級、迫令退休及革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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