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利導師轉介學生買琴收佣 判社會服務令150小時

法庭

发布: 2016-07-08 01:00

撰文: 無綫新聞

通利小提琴導師轉介學生用優惠價買小提琴,從中收佣,案件今日在荃灣裁判法院宣判,判罰被告社會服務令150小時及向通利償還1637元。

案情指,30歲被告為通利音樂基金有限公司小提琴導師,2013年12月轉介學生用優惠價買小提琴,趁機收佣1637元,早前於庭上認罪,荃灣裁判法院今日宣判,判罰15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向通利償還1637元。

辯方為被告呈上五封求情信,包括以優惠價購買了小提琴的學生,她向廉署人士表示希望為被告求情,認為被告是熱心助人的老師和朋友,雖然相處時間短,但之間有美好回憶。

裁判官指被告控罪嚴重,但她初犯,屬單一事件,加上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感化官指她感到愧疚,有深刻反省;又指通利在獲悉被告的行為後,仍介紹新學生和頒發服務獎金牌予被告,決定網開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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