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紹聰:港與內地不同司法體制 應尊重兩地差異

即时港闻

发布: 2016-07-10 02:55

撰文: 無綫新聞

律師會會長蘇紹聰出席本台節目《講清講楚》時表示,本港同內地有不同的司法體制,但應該尊重兩地的差異,任何人發表言論,不應該干預本港的司法獨立。

內地與香港沒有移交犯人協議,不過內地曾經遣送在香港犯案後逃返內地的疑犯返港受審,例如斬傷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兇手。

新任律師會會長蘇紹聰在本台節目《講清講楚》中表示,這種做法屬行政安排,但亦要視乎案件性質。蘇紹聰:「在這些安排下有一個重要因素就是,犯案都必須在兩地都構成犯罪,這樣才有共識必須將疑犯移交。當你有一個情況,在香港不是犯罪,在內地是犯罪的情況下,那不應根據這個安排移交犯人。 他強調兩地司法體制不同,任何人都尊重這種差異,正如到內地做生意的商人,亦要清楚法律責任。」

大律師公會主席譚允芝曾公開表示,有內地官員對本港司法制度「說三道四」,質疑是侵犯一國兩制。蘇紹聰認為,任何人發表言論,都應該避免干預司法獨立:「你要看你所講的是甚麼,正如我剛才所講,香港人都有言論自由,當你行使你言論自由的同時,你亦都要考慮你那個言論,會否干預司法獨立。」

至於律師會是否支持基本法廿三條立法,蘇紹聰只是說,有待政府諮詢市民,尋求共識。

热门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