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選舉提名期星期六開始,選管會要求參選人簽署確認書,明白香港特區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政府指鼓吹和推動「港獨」違反《立法會條例》的法律要求,能否獲有效提名成疑。
根據《立法會條例》,立法會參選人要提交提名表格,表格載有一項聲明,示明參選人會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特別行政區。
選管會表示,留意近期社會上有意見,關注參選人是否已充分明白《基本法》內容,特別是第一條,香港特區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第十二條,香港是中國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中央人民政府。還有一條訂明《基本法》的任何修改均不得與中國對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針政策相牴觸。
選管會擬備一份確認書,讓參選人確認簽署提名表格時,清楚明白《基本法》這些條文,如果作虛假聲明須負上刑責。選管會表示,根據法例,選舉主任決定提名是否有效時,可要求參選人提供其認為有需要的額外資料。
政府指鼓吹和推動「港獨」違反參選時的聲明內容,令參選人是否獲有效提名資格成疑,為選舉帶來不明確性,令選民產生混亂,認同選管會的做法。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表示:「絕對不是任何的政治審查,因為選舉主任,是根據現行的法例賦予給他們的,職權範圍裡,所作的事情,他們的每一個步驟,都是嚴格依照法律進行。對參選人來說,他可以清楚知道,他要成為一個參選人,參選立法會選舉時法律對他的要求,及相應法律的責任和法律要承擔的後果,」
他表示,選民亦可更清楚參選人的理念和立場,包括是否擁護《基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