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交通警虛報有人犯罪 判12個月感化令

法庭

发布: 2016-07-19 02:28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前交通警員早前承認「虛報有人犯罪」等三項控罪,荃灣裁判法院今日判處被告十二個月感化令,需接受心理治療。

案情指,三十六歲被告甘國倫在去年七月休班時,因不忿中型客貨車泊在行人路上,與到場警員爭論,又訛稱被警員推倒,報警召救護車,後又報警稱被救護員與警員制服在地上,三小時內共報案七次。加入警隊逾十七年的甘國倫稱,因不堪調入交通部的壓力,患上狂躁抑鬱症。

他早前承認三項「虛報有人犯罪」及一項「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裁判官今日在荃灣裁判法院判被告十二個月感化令,期間需要接受心理及精神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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