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參選人簽確認書司法覆核 高院拒絕緊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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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6-07-27 01:31

撰文: 無綫新聞

高等法院拒絕緊急處理立法會參選人要簽署「確認書」的司法覆核申請。

入稟司法覆核的,包括社民連正副主席吳文遠及陳德章和已報名參加新界東地方選區選舉的本土民主前線梁天琦,他們希望法庭在星期五立法會選舉提名期截止前,澄清選管會要求參選人簽署「確認書」的法理依據。

代表申請一方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在庭上指出,如果法庭不在提名期結束前處理司法覆核,就要等選舉後才能提出選舉呈請,剝奪申請人的權利,而案件亦涉及公眾利益。

不過,高等法院法官區慶祥拒絕在星期五前緊急處理有關申請。

梁天琦參選新界東地方選區,截至昨日共收到十七張名單報名,其他名單排頭位的,包括林卓廷、容海恩、方國珊、李梓敬、葛珮帆、張超雄、范國威、陳克勤、侯志強、鄧家彪、楊岳橋、梁國雄、陳志全、麥嘉晉、李偲嫣、廖添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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