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拒絕緊急處理立法會參選人要簽署「確認書」的司法覆核申請。
入稟司法覆核的包括社民連正副主席吳文遠及陳德章和已報名參加新界東地方選區選舉的本土民主前線梁天琦,要求法庭澄清選管會要求參選人簽署「確認書」的法理依據。
法官區慶祥認為選舉提名期已經開始,上訴庭案例指法院不能在選舉結束前受理涉及選舉的司法覆核,以免影響選舉。
他又表示,梁天琦等人可以繼續申請參選,而且有傳媒報道沒有簽確認書的參選人已獲確定候選資格,所以應該留待選舉主任依法作決定。
申請人亦不會承受不可逆轉的後果,可在選舉結束後,以選舉呈請方式推翻結果,所以不會在提名期結束前,處理有關申請。
梁天琦參選新界東地方選區,截至昨日共收到十七張名單報名,其他名單排頭位的,包括林卓廷、容海恩、方國珊、李梓敬、葛珮帆、張超雄、范國威、陳克勤、侯志強、鄧家彪、楊岳橋、梁國雄、陳志全、麥嘉晉、李偲嫣、廖添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