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為避違泊告票遺留女友兒子 被判罰款5千

法庭

发布: 2016-07-31 23:20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男子涉嫌將同居女友的九歲兒子遺留在快餐店門口然後離去,讓其獨自等母親。涉案男子早前被裁定一項故意遺留兒童罪成,今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罰款5000元。

任職資訊科技顧問的43歲姓何男子,去年駕車將同居女友的9歲兒子送到元朗教育路一間快餐店門口,讓他獨自等母親後離去。涉事男子自辯時稱現場不能泊車,怕被發出違例泊車告票故先行離開。

涉案男子被控一項故意遺留兒童罪,經審訊後早前在粉嶺法院被裁定罪成,今日被判罰款5000元。被告的感化報告正面,承認低估獨留兒子的風險。裁判官判刑時指,案情屬單一事件,被告過往有良好背景,現時有悔意及相信他有能力改錯,決定判以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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