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一晚旺角暴亂,涉及本土民主前線梁天琦及黃台仰等十名被告的案件,押後至九月二十三日繼續處理移交高等法院審理的程序。
梁天琦及黃台仰等十名被告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進行交付審訊程序,轉介高等法院。控方表示需要更多時間處理文件,裁判官批准並將案件押後至下月23日再處理,各人繼續以原有條件擔保外出。
裁判官亦批准其中一名被告黃台仰下月初離港,出席比利時一個人權會議,但黃台仰需在離港48小時前將行程遞交警方,回港48小時內要將證件交出,另外現金和人事擔保分別15萬和10萬元,其他保釋條件不變。
黃台仰在庭外表示,下月離港亦會參觀英國牛津大學,因為大學已取錄他修讀兩年制的哲學證書課程,十月開學。他表示,有向校方表明是本土組織的發言人,又擔心官司影響學業。
今年二月八日晚至九日凌晨,旺角一帶發生暴亂,其後多人被捕。
控方早前將十名被告合併成新案,並修訂他們的控罪。梁天琦被控兩項參與暴動,一項煽動暴動罪。黃台仰被控參與暴動,煽動暴動及煽動非法集結,共三項控罪。其他被告被控非法集結、襲警等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