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梁振英表示,「港獨」主張蔓延對香港害處大,如果要在學校討論,學校及老師有責任引導學生正確討論。
行政長官梁振英出席行政會議前見記者,被問到在校園是否不可以討論「港獨」的議題,他指如果有同學想討論,老師、校長、學校,是有引導的責任。
行政長官梁振英表示:「因為『港獨』的蔓延,對香港社會的穩定造成很大影響,對香港和內地、香港和中央之間的關係都造成很大的破壞,這不是言論自由的問題,而是我們有一個是非立場,學校是有責任去引導學生往正確方向討論問題。」
他又回應有關修改《基本法》的問題,指《基本法》是可以修改,但不能與國家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相牴觸。
梁振英說:「《基本法》有關修改那一條,即第一百五十九條裡的第四款就說明任何修改不能夠和國家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相牴觸,所以這些基本方針、政策的條文是不可以修改的,所以這一百六十條條文的輕重是有分別的。」
他又指,學生應要認識《基本法》和本港的憲制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