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帶炸藥往警署意圖引爆案 押後下午判刑

即时港闻

发布: 2016-08-16 19:48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十七歲少年前年將炸藥帶往香港仔警署報案室、意圖引爆的案件,高等法院下午判刑。

被告早前承認製造炸藥意圖危害生命或財產及企圖導致爆炸,意圖危害生命或財產罪。案情指,被告前年十月二十八日傍晚手持一個紙盒闖入香港仔警署報案室,盒內有五支透明試管,內有白色粉末。被告拿出打火機及試圖點燃其中一支,警員隨即將他制服及拘捕。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已認罪犯案時年輕,而精神、心理和背景等報告都證實被告有精神問題。法官杜麗冰指判刑需考慮公眾安全問題,又形容被告資質聰明,否則不會懂得製造炸彈。法官指需時考慮控辯雙方的理據,押後到下午四時半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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