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山寺工程費訴訟 高院裁定與訟雙方均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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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6-08-19 06:47

撰文: 無綫新聞

大埔慈山寺工程費訴訟,高等法院裁定與訟雙方對工程延誤都要負上責任。

由李嘉誠基金會捐款十七億元興建的慈山寺,主承建商俊和建築有限公司向長和相關的善慧有限公司,追討二億元工程尾數,而善慧就工程延誤及質素反申索一億五千萬元。

案件年初審理後,高院法官下午頒判詞,裁定雙方對工程延誤均有責任,判俊和可討回工程費用約一億元,而善慧部分反申索亦成立,俊和須賠償約一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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