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奧運金牌運動員訪港活動門票公開發售不久,已經有人在網上以高價兜售。亦有人出售職員票,聲稱可利用工作證帶買家入場。有律師提醒有關做法可能違法。康文署就指,今次活動沒有設工作人員票。
根據《公眾娛樂場所條例》,任何人以超過票價出售門票,即屬違法。在金牌運動員門票公開發售後,隨即有人在本港社交媒體放售門票。
而這個內地拍賣網,最貴的開價,折算回港元,是原價的50多倍。這張「黃牛飛」的賣家就指,賣的不是一般門票:「就是給工作證然後帶進去,不是門票。」被問到不是工作人員能否進入,賣家說:「他看證件不看人,會帶你們到觀眾席坐。」被問到這樣是否合法,會否被抓,賣家說:「是合法的、沒事的。」被問到以前也有試過這樣,賣家回答:「對。」
有大律師表示,若市民用這方法入場,有可能干犯盜竊罪條例。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有人想假冒『工作人員』,但給工作人員發現,他的身份並非工作人員。這是16A條(欺詐罪)。若他真是成功混入場,假冒工作人員,又看畢那場賽事便會干犯17條(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兩條罪行也是嚴重,一般來說必須監禁。」
康文署指今次活動不設工作人員票,任何聲稱有另類門票出售的安排全屬虛構。至於懷疑有人炒賣門票,署方會視乎證據和實際情況,交由相關政府部門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