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六合彩限期內未領 男子申請上訴許可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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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6-08-22 07:21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男子中六合彩三奬後,沒有在六十日限期內領獎,彩金遭馬會沒收,男子循法律途徑追討失敗,再向高等法院申請上訴許可,但亦被駁回。

入稟人張國華,過去三年每逢六合彩有金多寶或大額獎金時,都會用同一組號碼到投注站買一注單式,但從未中奬。直至去年九月,中三獎四萬多元,但自己一直不以為意。張國華說:「因為三年來不中,預了不中就不核對。去年12月26日左右,好像有聖誕金多寶,因為我要在該期金多寶填回舊的號碼,要把(彩票)拿出來,既然拿出來便核對。」

馬會規定,在投注站落注的中奬者需要在六十天內領獎,張國華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亦遭駁回。

他再向高院申請上訴許可,指馬會做法不公平,因為用投注戶口的中獎者,馬會自動把彩金存入戶口,但在投注站落注就要在限期內領獎,做法違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規定。

但高院駁回他的申請,法官指,馬會的相關規定很清楚,張國華與投注戶口的人有不同合約內容,擁有不同法律權利,馬會做法並非違憲。張國華指正尋求法律意見,考慮就馬會有關60天內領取彩金規例提出司法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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