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綫就通訊局裁決提覆核 當局指仍未收正式通知

即时港闻

发布: 2016-08-22 08:38

撰文: 無綫新聞

無綫電視入稟高等法院,就通訊事務管理局指節目中吃炸雞是間接宣傳的裁決提出司法覆核。

涉及節目是去年十二月播出的《萬千星輝頒獎典禮2015》。通訊局認為在節目中安排藝人吃炸雞的環節明顯為品牌作宣傳,嚴重違反業務守則,罰款15萬元。

無綫在入稟狀指裁決不合邏輯、無理及違反《人權法案》。無綫質疑通訊局和行政會議並非獨立和不偏不倚的審裁機構。裁決侵犯自由表達權利,認為通訊局錯誤地認為業務守則中相關條款適用於這宗事件。指通訊局沒有提出足夠支持裁決理由,裁決不合理。

無綫又認為罰款15萬元明顯過重,要求高院宣告裁決和相關向行政會議上訴的程序屬於違憲,以及撤銷裁決。

發言人又稱,產品贊助是全球電視業界為製作提供資金的慣常做法,香港在這方面的嚴厲限制,與國際趨勢背道而馳。

通訊局回應指,已多次邀請及提醒無綫電視,但仍未收到無綫就規管間接宣傳的業務守則條文提出任何修改建議。

通訊局又指仍未收到有關司法覆核申請的正式通知。一旦收到,定當按既定程序向法庭作出回應。通訊局會繼續按法例履行它的法定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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