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帶手機進羅湖懲教所 男子認罪罰款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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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6-08-24 23:51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男子涉嫌帶同手機進入羅湖懲教所,被職員發現。被告今日在粉嶺法院承認「將未經授權物品引進監獄」罪,被判罰款2000元。

54歲男子梁清雲涉嫌於今年六月到羅湖懲教所探朋友時帶同手機進內,因發出聲響而被職員發現。辯方求情指被告不小心才把電話帶入內。

被告今日在粉嶺法院承認「將未經授權物品引進監獄」罪,被判罰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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