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總署處理個案策略被批 接納調查結果

即时港闻

发布: 2016-09-13 02:31

撰文: 無綫新聞

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地政總署處理非法佔用政府土地和違反地契的工作,批評署方放任、被動,不可接受。

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指地政總署多年來處理非法佔用政府土地和違契個案,採取放任、被動策略,容許佔地或或違契者藉申請短期租約或豁免地契條款,將違規「規範化」。

公署引述個案,1995年有村屋非法佔地經營露天茶座,當局申請短期租約,遇到居民反對,地政處最後原則上批准,但要求自行解決反對意見。個案擱置九年,最後茶座轉手,事件拖延近二十年,官地一直被他人用來圖利。公署批評地政處未有當機立斷處理申請。

另一個個案,有公司申請短期豁免在農地上構築物存放展覽品,地政處一年半之後才查冊發現該公司不是農地業權人,否決申請。

公署批評相關申請制度欠周全,申請毋須付費,審批時間長令執管行動延遲,變相縱容申請人期間繼續違規,令制度容易被濫用。

申訴專員劉燕卿表示:「如果以資源問題就說我不做主動調查,等到接到投訴才處理的話,我覺得這是不可以接受的。只是對某一些來做,我們是覺得未足夠。」

公署指地政總署必須考慮增加主動巡查,並建議檢討「規範化」制度,包括令申請人有「違規成本」,例如加設「暫准費」。

地政總署回應,大體上接納公署的調查結果,會繼續跟進建議,強調絕不鼓勵任何人違法佔用土地,涉事人事後提出的申請亦不一定獲受理或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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