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覆核黃之鋒等人非法集會案 裁判官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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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6-09-21 00:37

撰文: 無綫新聞

學民思潮和學聯等三人前年九月在政府總部外,參與非法集會等罪成,分別被判社會服務令和緩刑,律政司不服提出覆核,裁判官維持原判。

前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及前常委羅冠聰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控方指,案發時有近一百人非法集結,原審判刑時未考慮規模及帶來後果,而各被告沒有真誠悔意。

辯方就指,悔意如何表達沒有一個方程式,接受社會服務令是有悔意的表現。裁判官張天雁指,律政司呈上的參考案例,都牽涉三合會或持械人士聚眾,展示武力,與本案幾個年輕學生示威性質大為不同,很難相提並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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