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暴亂案黃台仰等人轉高院審理 梁天琦申法援

即时港闻

发布: 2016-09-22 21:00

撰文: 無綫新聞

農曆年初一旺角暴亂,本土民主前線梁天琦及黃台仰等十名被告再提堂,案件轉介到高院審理 。

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進行交付審訊程序,轉介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排期審理。其中本土民主前線梁天琦仍在申請法援。

裁判官溫紹明提醒沒代表律師的梁天琦,在現階段認罪,能獲三分一的刑期扣減。梁天琦重申現階段不認罪。

另一被告黃台仰申請下月中到台灣兩星期出席多個工作坊及交流。控方指他本月離港時,比原來行程長了五天,希望他下月離港會根據行程。

裁判官溫紹明批准黃台仰以原有條件保釋,包括在離港48小時前將行程遞交警方,以取回證件,回港48小時內要將證件交出,亦提醒他如果更改行程,要盡早通知警方。

案件涉及二月八日晚至九日凌晨旺角暴亂,梁天琦被控兩項參與暴動、一項煽動暴動罪。黃台仰被控參與暴動、煽動暴動及煽動非法集結,共三項控罪。其他八名被告則被控非法集結、襲警等罪名。

所有被告除原有保釋條件外,另外需要出席審前覆核及更改地址24小時前通知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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