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妻漢判監兩年 親屬指其繼續服刑時間少於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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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6-09-28 03:45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61歲男子企圖放火燒死癱瘓的妻子,判監兩年。法官判刑時形容事件是悲劇。

被告黃潤昌早前承認一項「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還押候判。

案情指去年八月,被告在將軍澳寶琳邨住所與十年前中風癱瘓的妻子因為被告之前的婚外情爭執,被告感到不被信任,又想到彼此的苦況,將松節水潑到妻子身上,用打火機燃點,但聽到妻子喊痛感到後悔,即時滅火及報警,妻子有一成六皮膚燒傷。

法官黃崇厚判刑時形容事件是悲劇,指被告辭去工作,獨力照顧妻子十年,是愛護妻子的行為,犯案亦非心懷歹毒。但認為被告行為殘忍甚或致命,以五年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三分一刑期。加上考慮受害人真誠原諒被告,亦帶有自責。相信兩夫婦之前十多年以至日後亦會繼續相依為命,同時被告能給予妻子心靈慰藉。考慮對妻子最好的判刑而又不失公義,再扣減16個月刑期,判囚兩年。

有被告的親屬指,扣減被告去年事發後已開始還押,預計他繼續服刑時間會少於一年。

被告的兒子與數名親友都有到庭,有被告親戚指被告子女甚少探望父母,照顧受害人的責任便落在丈夫身上,子女又甚少給予家用,兩人需依靠綜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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