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雙程證男子前年開槍射傷警員 判監4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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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6-10-03 21:49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持雙程證入境的內地男子前年在北區醫院搶警槍後,開槍射傷警員,在高等法院被判監40個月。

案情指36歲被告,前年9月15日在粉嶺企圖自殺受傷,被送到北區醫院急症室,他搶去警員腰間配槍連開六槍,一名警員右手前臂受槍傷。被告在高等法院承認,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在妄顧他人安全下發射火器,及傷人共三項罪名。他求情時指自己想搶槍自殺,為阻嚇他人阻止他自殺才開槍。

法官判案時指,報告沒顯示他有精神問題,入院令不足以反映案件嚴重性,判處監禁40個月,服刑期間,懲教署可按需要將他移送小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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