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加控曾蔭權收受利益罪 案件27號再提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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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6-10-11 01:38

撰文: 無綫新聞

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案件再在高等法院提訊,他被加控一項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

律政司加控曾蔭權一項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名,指他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4條,在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接受以深圳東海花園住宅物業的裝修工程,作為考慮和決定雄濤廣播提交申請的報酬。

包括雄濤在2010年4月,向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為提供數碼聲音廣播服務而提交的申請,以及雄濤在2010年9月向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為交還用於提供AM電台服務的申請,這兩項申請都獲曾蔭權憑其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身份,在2010年11月及2011年3月舉行的會議中原則上批准和正式批給。

另外,數碼廣播公司在2011年7月至11月期間,為使李國章以該公司董事兼主席身份,對公司作出控制而提交的申請,這個申請亦由曾蔭權憑其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身份在2012年1月作出批准。

曾蔭權原被控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其中一項在2010年11月至2012年1月擔任行政長官期間,未向行會申報向雄濤廣播股東黃楚標租用深圳東海花園單位,而他妻子向黃楚標公司支付80萬人民幣。

另一控罪指,他於2010年12月至2011年7月,建議提名設計師何周禮授勳,但沒有申報何周禮獲聘為他在深圳單位的室內設計師。

法官將案件押後本月27日再提訊,案件繼續排期在明年1月3日開審,預計審訊二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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