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丈夫簽名套現物業 六旬婦被判囚3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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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6-10-13 22:07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女子假冒丈夫簽名,將兩人聯名持有的物業向財務公司按揭套現380萬元,被判入獄33個月。

62歲被告張巧宜,是退休社署社會保障主任,早前承認一項詐騙罪,案情指她與丈夫聯名持有柴灣新翠花園,一個市值約700萬元的單位,去年假冒丈夫簽名,訛稱獲授權處理有關單位,成功取得財務公司按揭,獲得380萬元貸款。

辯方求情指,單位一直由被告獨力負擔首期和供款。退休後患上腎病,又發現丈夫有婚外情,之後不斷以信用卡購物導致欠下大筆債務,但法官批評並非犯案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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