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許可證售海南鷯哥 雀店負責人被判罰款9千

法庭

发布: 2016-10-14 01:13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雀鳥店負責人涉嫌在未有許可證下售賣海南鷯哥,違反《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今日在荃灣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罰款九千元。

案情指,女被告鄺紫筠今年一月向假扮顧客的漁護署職員稱每隻海南鷯哥售五千元,最終被票控沒有按規定而管有附錄II物種的標本,違反《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

裁判官判刑時表示,被告涉案時為雀鳥店負責人,即使稱不知沒有許可證情況下售賣鷯哥屬違法,但指對法例無知並非合理辯解,故裁定她罪名成立,考慮被告過往沒有犯罪紀錄,判罰款九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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