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暴亂11名被告區域法院提訊 獲准繼續保釋

即时港闻

发布: 2016-10-21 21:01

撰文: 無綫新聞

涉及二月初旺角暴亂的十一名被告在區域法院提訊,案件押後至下月29日。

十男一女被告由17至70歲,分別被控十四項罪名,包括暴動、刑事毀壞、襲擊致身體造成傷害及襲警罪。

其中一人聘請私人律師,其餘申請法援,但仍有一人的法援申請未獲批,法官指,案件轉介至區院審訊,表示案件嚴重,最高可監禁七年,促請被告鍾志華盡快處理。

代表其餘9名被告的法援律師指,需時考慮是否認罪及如何答辯,法官將案押後至下月底再提訊。所有被告繼續獲准保釋。

热门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