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收受利益案再提訊 案件排期至明年1月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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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6-10-26 22:34

撰文: 無綫新聞

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的案件,再在高等法院提訊。

曾蔭權早上與太太鮑笑薇抵達高等法院。他原被控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本月11日被加控一項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名,指他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4條。

在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接受以深圳東海花園的裝修工程作為考慮和決定雄濤廣播提交申請的報酬。包括數碼聲音廣播服務申請,交還用於提供AM電台服務的申請,以及為使李國章以數碼廣播公司董事兼主席身份,對公司作出控制而提交的申請。

法官本月11日亦批准控方修訂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其中一項經修訂的控罪,指他擔任行政長官及行會主席期間,在參與決定雄濤廣播及改名後的數碼廣播公司申請時,未有向行會申報或披露,向雄濤廣播主要股東黃楚標租用他擁有的東海花園單位。

另一控罪指他建議提名設計師何周禮授勳,但沒有申報何周禮獲聘為他在深圳單位的室內設計師。

案件排期明年1月3日開審,預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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