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署取締違契用途工廈單位 有使用者指定義落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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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6-10-28 04:52

撰文: 無綫新聞

工廈的用途一直備受關注,早前地政總署表示會取締違契使用的工廈單位,但是有工廈用家指,現時工業的定義落後未能適應社會的轉變。

Black Coffee樂隊表示:「我們這些算是地下樂隊沒甚麼平台可表演,這兒是其中一個很主要的平台。」

這間表演場地由2009年開始營運,現在已經是國際知名的表演場地。不過因為它在工廈內開辦,違反了地契上「工業及、或貨倉」的用途,早前便被地政總署「釘契」。

測量師學會會長劉振江:「政府在這個層面便是土地的大業主,現在他進來的角色便是執行地段的業主權利,不容許普通人,即是業主或者租客違反地契的用途。」

不過表演場地的創辦人就不同意。Hidden Agenda創辦人許仲和指:「如果你說工業的話,我是只不過在你的字典內沒有音樂工業這四個字,與我無關。」

那到底怎樣才算是工業?

不同的政府部門原來也有不同的取態。規劃署曾經建議,容許沒有直接提供服務或貨品的「藝術工作室」在工廈內經營。到二零一五年城規會已經在十一張分區計劃大綱圖內,把「藝術工作室」列入部分工業,工辦等樓宇的經常准許用途。

城市規劃委員會委員劉興達指:「我們做規劃,當然使用我們的職權範圍,准許他們在這些地方去進行這些活動。」

但是按地政總署的理解,音樂、藝術這些用途不屬工業用途,違反了地契。工廈藝術家關注組成員謝健民指:「工業已經不止是穿膠花和機器倒模,例如創作的產業都是工業一部分。」

假如符合分區計劃大綱圖,但地契不容許的話,業權人可申請修改地契或者短期豁免,但是謝健民說實際操作上太困難。

謝健民表示:「各個部門的規條也要遵守,符合得到才可以改變用途。那是相當繁複,順利的話也要好幾個月才處理到,業主會否因為一個租客的使用去申請?基本上是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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