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商人涉虐打女友兒子罪成 押至下月判刑

法庭

发布: 2016-10-31 00:48

撰文: 無綫新聞

41歲離婚商人涉嫌虐打女友兒子,被判故意襲擊罪等四項罪名成立,押後至下月14日判刑。

案情指,被告涉嫌於前年至去年虐打其新移民女友的13歲兒子,包括逼他飲尿、拍打後腦、踢肚和背等。裁判官今早於粉嶺法院裁定被告故意襲擊、虐待及忽略兒童四罪罪成。

裁判官批評被告作供自相矛盾,一方面說沒有答應照顧事主,另一方面又指帶他出街配眼鏡、食飯等,認為被告沒有就四項控罪說出真相。相反,事主作為本案關鍵證人,證供清晰,合情合理,加上他清楚直接否認辯方案情,接納他為可信證人。

裁判官又指本案案情嚴重,被告不止一次施襲,情節就如事主所說相當嘔心,而且有受傷,須判即時監禁,但會先取背景報告再決定刑期,押後至下月14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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