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活去年因食物品質遭票控 被判罰8000元

法庭

发布: 2016-11-03 23:18

撰文: 無綫新聞

去年有顧客向食環署舉報,指享用大快活的一款火鍋時發現鍋內有類似紙巾的異物。大快活被判罰款8000元。

案情指,去年12月有顧客於元朗商業大廈的大快活購買一款火鍋,在食用過程中發現鍋內有類似紙巾的異物。顧客即日向食環署舉報。據了解,涉案分店亦曾遭受一次同類型票控。

大快活去年遭票控一項「食物的品質與購買人所要求者不符」罪,今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罰款8000元,另需繳付3950元化驗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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