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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快活去年因食物品質遭票控 被判罰8000元
大快活去年因食物品質遭票控 被判罰8000元
法庭
发布:
2016-11-03 23:18
撰文:
無綫新聞
去年有顧客向食環署舉報,指享用大快活的一款火鍋時發現鍋內有類似紙巾的異物。大快活被判罰款8000元。
案情指,去年12月有顧客於元朗商業大廈的大快活購買一款火鍋,在食用過程中發現鍋內有類似紙巾的異物。顧客即日向食環署舉報。據了解,涉案分店亦曾遭受一次同類型票控。
大快活去年遭票控一項「食物的品質與購買人所要求者不符」罪,今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罰款8000元,另需繳付3950元化驗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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