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國能:釋法權應於特別情況行使 暫不評今次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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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6-11-07 23:34

撰文: 無綫新聞

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接受港大學生刊物訪問時表示,釋法權只應在「很特別的情況下」才行使。

李國能接受港大學生會刊物《學苑》訪問時表示,因為有關案件仍在審理,法官可能要請雙方再陳詞,暫時不評論釋法。

他指終審法院在1999年的案件確認人大常委會有權釋法,釋法對於香港亦有約束力,是「一國兩制」憲制秩序下一部分。但他強調,釋法權只應在「很特別的情況下」才行使。

李國能認為,北京與香港在這方面應該要有共識,現時情況是否達致此特殊條件,他暫時不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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