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經紀為省泊車費瞞騙停車場系統 判罰3千元

法庭

发布: 2016-11-08 00:58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保險經紀為省下泊車費,企圖瞞騙停車場電腦系統,承認不誠實獲益而使用電腦罪,被判罰3000元。

案情指,被告鄭宗權自2010年起在太古城中心2期停車場為其私家車租下一個月租車位。被告於今年5月再購入一輛新車,由於不想為新車支付泊車費,被告將舊私家車駛到停車場出口通道時立刻退後,令電腦系統感應到該車已駛出。之後再將新舊車牌換掉,駕駛新車駛進停車場,企圖蒙混過關,不用額外再付780元時租泊車費。

事件三日後被停車場職員揭發,被告承認一項不誠實獲益而使用電腦罪,被判罰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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